刘昌黎文集
理论与学术创新荟萃
1.在克拉克动力的基础上前进一步
论文题目:
论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及我国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超前提高
财经问题研究 1990年11期
论文宗旨:
在世界各国就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中,有三个尚未被人们认识的共同现象:第一,多数国家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一直低于第三产业;第二,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极限值最低;第三,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极限值有不断下降的趋势。据此,本文对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作了新的概括,并初步分析了该规律形成的原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比重超前提高,违背了世界各国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若干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下定决心,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地扭转这种异常的状态。
1.新观察到的事实:
(1)多数国家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一直低于第三产业
(2)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极限值最低
(3)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极限值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2.对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的表述:
在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不断降低的过程中,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在达到极限值以前,虽然和第三产业比重一样地趋于提高,但却始终低于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达到极限值并出现徘徊、下降的趋势后,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仍继续向着极限值提高。其中,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极限值不仅明显低于第三产业,而且还有不断降低的趋势。
3.一个基本判断:
今后,即使各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仍有继续提高的余地,但其极限值不仅将难以达到1920-1940年欧洲工业化国家的44%,而且也难以达到1960-1980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38%。
4.就业结构变化一般规律的形成原因:
(1)第三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并非出现在第二产业之后
(2)非物质生产是比物质生产领域更宽广、内容更丰富的生产
(3)世界各国工业化的普遍发展
(4)工业生产的不断迸步
(5)工业生产的国际转移
5.我国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超前提高违背了就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
我国就业结构变化明显违背世界各国就业结构变化一般规律的主要表现,是第二产业就业比重超前提高。
关于我国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的超前提高,不能用我国特殊的国情来解释。“落后性”未必都违背经济规律,“合理性”也未必都符合经济规律。
6.第二产业就业比重超前提高对我国经济产生了一些明显不利的影响
(1)产业结构的比例严重失调
(2)不利于第二产业质的提高
(3)阻碍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顺利转移
(4)易于形成社会分配不公等异常的事态
7.我国就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施策
(1)逐渐把增加就业的重点转向第三产业
(2)适度控制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
(3)重点扭转特大城市和少数工业发达地区第二产业就业比重超前提高的状态
比重规律产业极限值第三产业发布于:辽宁省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